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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全面取消县级医院药品加成
加入日期:2015/9/2 14:55:22  查看人数: 935   作者:admin

  9月1日,湖北省委召开湖北省全面推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计划从2015年10月30日起,该省各县(市)实施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迈开破除“以药补医”的第一步。

 

  本次改革将持续推进第一、二批试点县(市)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其余县(市)确定一所县级公立医院实施综合改革,具体医院由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实现湖北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覆盖。

 

  改革建立维护医院公益性的运行新机制,取消药品加成是破除“以药补医”的第一步。2015年10月30日起,全省各县(市)实施综合改革的县级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执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政策。医院由此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调整医疗技术服务价格和增加政府投入,以及医院加强核算、节约运行成本等多方共担。

 

  在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上,2015年底前,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要覆盖县域内所有公立医院,覆盖3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出院病例数。到2017年,全面实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

 

  此外,按照国家建立分级诊疗制度的政策要求,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落实基层首诊,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的便捷转诊通道,围绕县、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确定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诊疗的主要病种,明确出入院和转诊标准。

 

  对于改革的目标,湖北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省医改办主任张晋表示,2017年,全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基本建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县级公立医院看大病、解难症水平明显提升,基本实现大病不出县,县域内就诊率达到90%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