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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皮1年医患纠纷成功化解
加入日期:2015/8/24 11:25:25  查看人数: 875   作者:admin

一场医患纠纷给一个来自临沧农村的家庭造成巨大的伤害,面对杨某夫妇的悲痛与信任,鼓楼联调室调解员不辞辛苦地奔波在鼓楼和董家湾两个辖区开展调解工作,三次分别到延安医院和董家湾派出所了解情况,并联系医学专家,组织双方协商调解三次,调解期间多次劝解安慰杨某夫妇,调解协议达成后又陪同纠纷双方到盘龙区法院进行司法确认。调解员依靠专业的法律知识和社会责任感,圆满调结这场医患纠纷,使院方工作恢复秩序,患方也能获得些许安慰。


  3岁娃头部长肿块


  术后手脚不能动


  今年7月3日上午,鼓楼联调室调解员刚上班,中年男子杨某来到调解室申请调解。调解员了解情况后得知:该男子为临沧市沧源县人,与妻子育有一女,现年3岁多。去年发现其头部有一肿块,后经驻当地扶贫的延安医院的医生诊断为“蛛网膜囊肿”,并劝其到昆明本院手术治疗。


  于是,夫妇二人带着女儿,于去年5月17日由临沧来到昆明延安医院住院手术治疗。入院后与院方签了术前同意书,术后孩子恢复不佳,一直半昏迷,手脚不能动,6月19日出院回临沧休养,但症状仍无好转,后经当地评残部门评定为“一级肢体残疾”。孩子遭此厄运,夫妇二人悲痛不已,为此,他们多次找医院要求赔偿,至今无果。


  不满医院调解


  慕名找到鼓楼联调室


  调解员对杨某一家的遭遇表示同情,但因延安医院属董家湾管辖,为此建议杨某到董家湾调解室和院方医患纠纷调解室申请调解。但杨某说,他们已于今年3月15日由延安医院调解室调解过,但医院调解室认为是术后恢复问题,不存在赔偿,后又找到董家湾调解室,均调解无果。一家人在绝望之际,有好心人介绍说,鼓楼司法所有一位老调解员能主持公道,于是他们就找来了。根据调解法的规定,调解员还是请杨某再去和院方协商,取得院方的同意后,再一起到鼓楼联调室申请调解。


  7月7日,延安医院负责人与杨某一起来到了鼓楼联调室。双方自愿填写了申请表后,调解员受理了这桩纠纷。调解员向院方了解情况,院方所谈情况与杨某所述基本一致,并表明:术中操作没有失误,术后恢复不佳,出现了“脑积水”属当今医学难题,为此没能达到医疗效果,院方深表遗憾,就赔偿问题,院方愿意依法调解。面对这样的情况,如何来依法定性分责成了难题,调解员是需要依法依情三思而后行的。由于当时已是晚上8时许,在调解员劝导下,调解暂停,双方定于9日上午继续商谈。


  调解认定医疗致残


  医患双方同意调解


  为在这场医患纠纷中准确依法定性分责,调解员专门联系了卫生厅有关医学专家,在了解“蛛网膜囊肿”手术的情况后得知,术后对预防“脑积水”的处置不当,会导致伤脑后遗症,患方术后出现“脑积水”致四肢不能动,确属手术风险范畴。


  当天上午,杨某与院方负责人按时来到调解室。调解员对于各方了解的情况作了叙述后认为:患方情况应定性为医疗致残。依照《侵权法》57条规定院方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因双方术前已签了手术同意书,有共担责任的约定,为此院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建议按最高法的“人身损害赔偿规定”中的一级伤残农村居民标准计算赔偿金共计14万元,按双方半责分担,各方承担7万元。经双方商议后,基本认同调解员的提议。但院方表示要回去请示领导,杨某也表示要与家人协商,调解再次暂停。


  日前,院方和患者家属经过考虑后认为,鼓楼联调室调解员提出的解决方案较为公平合理,愿意按照该方案解决纠纷,随后,院方在鼓楼联调室调解员的见证下将7万元补偿款交给了杨某夫妇,患者的主治医生也来到现场表达深切的歉意。一场历时一年之久的医患纠纷终于划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