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动态
您当前的位置 > 行业动态 > 行业新闻
卫健委:取消“全省通”,严查挂证
加入日期:2026/7/27 10:53:23  查看人数: 2031   作者:admin
旧版“全省通”医师执业证退出历史舞台。 随着国家卫健委15号令落地,《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完成修订。今年8月起,新规在多地陆续施行,全国超400万医师的执业路径将迎来精细化重构。

现在大家纠结的,早就不该是“能不能多点执业”了,而是三个扎心现实:

挂证还有没有生存空间?

出去坐诊会不会被锁死?

医院能不能一句话卡死我的去路?

今天不绕弯子,用大白话把这事说透——包括新规的底层逻辑、执业红线,以及诊所用人到底有多大的坑。

先给结论:

真干活、真备案的多点执业,不仅允许,还受保护;但只挂名、不到岗的“空挂资质”,这回是真走到头了。

这次调整,本质不是限制医生流动,而是把游戏规则彻底摆上台面

定死执业地点、亮明诊疗身份、压实监管主体、落实事故责任。过去那些模糊不清的灰色地带,这一次,全部清零。

一、新规核心:废除“区域漫游”,强制锁定“唯一主场”

这次15号令最根本的改动,是彻底重塑了医师注册的底层逻辑——全面推行“唯一主执业机构”制度。

过去,不少地方搞“区域注册”,医生在省内相当于有了张“泛通行证”,片区内的医疗机构似乎都能去,界限极其模糊,监管也相对宽松。

但现在,这套玩法彻底失效了。新规白纸黑字:每位医师只能确立一家主执业机构。 如果想去第二家、第三家机构长期坐诊,别想着“搭便车”了,必须走正式的行政审批流程,逐一增项登记。

一句话总结现在的态势:

不再有笼统的“区域执业权”,不再有模糊的“备案兜底”。

你在哪、在哪干、几点到几点,全部实名绑定、具体到点、全网可查

划重点: 多点执业的大门没关,但“随意执业、模糊执业、挂名执业”的后门,已经被焊死了。

二、挂证末日:从“潜规则”到“高压线”

坦白说,业内很多打着“多点执业”旗号的合作,本质上就是违规挂靠

那种“只借名、不到场”的模式大家都心知肚明:医生把证挂在诊所,人却从来不露面、不挂号、不开方;诊所则拿着这本证当“挡箭牌”——凑科室、撑门面、拉流量。很多人觉得这是无伤大雅的“行规”,但在法律眼里,这就是赤裸裸的出借执业证书,是实打实的违法。

《医师法》第五十四条早就写得明明白白:

买卖、出租、出借医师执业证书的,没收违法所得,按违法所得2–5倍罚款;赚得少?没关系,不足1万按1万算。情节严重的,直接吊证,半辈子饭碗砸地上。

而这次15号令的落地,等于给执法部门装上了“透视镜”。现在医师的执业数据全量上网、实时留痕。人到没到岗?系统说了算;有没有接诊?病历说了算。

过去靠“信息差”钻空子的灰色操作,现在完全是裸奔状态,一查一个准,谁也跑不了。

三、主执业医院能“卡脖子”吗?

很多医生心里打鼓:新规落地,单位会不会把我“锁死”,不让我出去?

这里必须把两层逻辑掰扯清楚,千万别搞混:

1. 行政审批权,不在医院手里。

想增加执业机构,审批主体是卫健委,不是你所在的医院。只要符合法定条件,走电子化注册系统提交申请就行,主执业医院没有“审批签字权”

2. 日常管理权,医院说了算。

虽然手续不用单位批,但你依然是单位的员工。劳动合同、排班考勤、绩效考核、医疗质量……这些都归原单位管。

大白话总结:

办手续,找卫健局;守纪律,看原单位。

多点执业不是“脱缰野马”,更不能当成无拘无束的私活。本职工作干不好,一切免谈。 这是所有医生不可触碰的底线。

四、诊所用人:别再想着“租个证”来撑门面

新规之下,诊所的用人逻辑彻底翻篇。

以前招人,老板们主要看三点:有证没?名气大不?出场费贵不?

现在合规招人,必须死磕这五个灵魂拷问:

  • 医生的主执业机构到底是哪家?

  • 这次坐诊是常态化执业,还是临时单次会诊

  • 如果是常态化坐诊,多点执业备案办了吗?(没备案=违规)

  • 医生的执业范围和诊所的诊疗科目匹配吗?

  • 能不能做到人到岗、真看病、留病历

一句话点破:

你可以请医生来看病,但不能再“租资质、挂名头、蹭名气”。

那种“只挂名、不干活”的纯挂靠模式,已经彻底进了历史的垃圾堆。

五、三大执业场景“红线图”:千万别张冠李戴(高危!)

绝大多数违规,不是不懂法,而是故意混用场景、打擦边球。记住这三道分界线,碰哪条都危险:

1. 固定坐诊 = 必须“多点执业备案”

只要你按周、按月固定排班,干的是接诊、复诊、开方的常规活儿,这就属于正规多点执业。别偷懒,必须老老实实走完“新增执业机构”的备案流程。没备案就长期干?那就是非法执业。

2. 临时会诊 = 必须“手续齐全”

针对某个疑难病人、某台复杂手术去帮忙,这属于临时会诊。这事儿不用办长期备案,但“欠条”必须补上:正规的会诊单、患者知情同意书、详细的诊疗记录,缺一不可。

3. 学术交流 = 严禁“动手看病”

讲课、培训、讨论病例,这叫学术活动。记住:只动嘴,不动手。绝对不能在会场顺便接诊、开方、做手术,更不准借机推销产品。讲台不是诊室,越界就是违规。

🚨 目前最高危的三大“伪装术”:

❌ 披着“学术讲课”的外衣,干着“坐诊开方”的勾当;

❌ 打着“专家会诊”的旗号,搞着“长期驻点”的生意;

❌ 拿着“多点执业”的幌子,行着“空挂资质”的骗局。

别以为聪明,系统一查,全是破绽。

六、诊所别天真:备案制≠没人管,主体责任跑不掉

现在开诊所,门槛确实低了,备案就能开张。但很多人误以为:备案=没人管。大错特错,这是最致命的幻觉。

法规写得清清楚楚:诊所必须亮证经营(公示医师注册信息),必须按证行医(严守备案科目),必须管人管事(负起医疗质量安全第一责任)。

重点来了:

医生出了事,诊所想甩锅说“这是他个人行为”?没门。

只要诊疗行为发生在你的地盘上,只要患者是在你的招牌下看的病,诊所就是第一责任人。哪怕是聘请的医生私下违规,监管部门首先追责的,也是你这家机构的资质和管理漏洞。

备案制是把“双刃剑”:进门容易,守门难。

七、终极代价:医生、诊所“双向追责”,叠加处罚无上限

别以为违规只是罚酒三杯,新规下的处罚逻辑是:人证并罚,一案双查。

👤 医生端:两大“断崖式”处罚

  1. 出借、挂靠证书:没收违法所得,高额罚款;情节严重的,直接吊销执业证书——这意味着职业生涯直接归零。

  2. 超地点、超范围执业:先警告、罚款,再暂停执业;屡教不改的,吊证没商量

🏥 诊所端:两大“毁灭性”打击

  1. 聘用未备案人员:不仅没收非法所得,还要顶格罚款,甚至责令停业整顿

  2. 超范围诊疗、虚假宣传: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限制执业等重罚。

⚠️ 最可怕的不是单项违规,而是“打包违规”:

一旦同时踩中虚假宣传、无病历执业、违规结算、商业带货等多个雷区,那就是多重违规叠加

到时候,别说罚款了,吊证+关停+列入黑名单,一个都跑不了。

最后划重点:8月大限已至,赶紧自查!

各地新规正分批落地,现有多点备案必须在过渡期内完成更新,别等系统锁死才后悔。

现在全流程电子化,注册、变更、注销一网通办,电子证照等同原件。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的一切行为都在“玻璃房”里运行。

两条红线千万别碰:

❶ 绝不资质出借;

❷ 绝不错位坐诊。

别心存侥幸,合规不是一阵风,而是护身符。守住底线,才能活得久、干得稳。